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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榆林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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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5: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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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从2022年7月1日起调高。

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榆林市于202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以下类同)起付标准调整为150、300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500、6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1200、1600元。

二、调整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85%提高至8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

三、调整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榆林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80%提高至85%;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7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58%提高至60%。此次调整为榆林今年第二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综合“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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