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有效预防疾病发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预防新冠肺炎,陕西省疾控中心向全省广大居民朋友发出“科学防疫,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议: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在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须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废弃口罩不可随意乱扔,要规范处置。
在外出返家,护理照护他人,触摸口眼鼻,咳嗽或打喷嚏,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均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手部消毒液要选用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
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人员较多或有病人、访客时,建议开窗通风;使用空调要注意通风换气和消毒清理。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日常居家、办公以卫生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保持存水水封。
注意健康礼仪,咳嗽、打喷嚏时要采取必要遮掩措施。加强身体锻炼,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做到早发现。
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应及时加强免疫。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慢性病患者应尽快接种,应接尽接。
主动学习新冠病毒相关科学知识,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冷静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
一旦确认感染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不要过度紧张,立即远离人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流调,主动落实后续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