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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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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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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夕、正月初七、正月十五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燃放。初一至初六18时—23时,在河滨公园东侧新建停车场、新区亿融国际酒店东北侧普宇尚圆工地、高石崖村文化广场东侧(戏台背后空地)、新府山2—8号小区北面路段4个集中燃放点燃放。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外,中心城区禁放区域禁止燃放。
二、广大居民应在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选购,燃放时要全面清理周边可燃物,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远离医院、学校、商超等公共场所以及电线、管道、井盖等危险部位,未成年人要在成人陪同下燃放,严防造成人身伤害,严防损坏公私财物,做到安全燃放、文明燃放。
三、鼓励群众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劝阻、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恐吓、打击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违法燃放举报电话:110,违法销售举报电话:0912-871799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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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府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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