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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注意: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0日 注意: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办税服务厅 注意:企业经办人员经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APP端或者WEB端授权后,即可在WEB端扣缴功能操作手续费退付申请。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可核对每期明细数据
核对2022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确认结报单”界面,点击【申请退库】
系统自动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接收手续费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交后,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上述操作后系统将推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办理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有时间限制,若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通过电话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拨打76-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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