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府谷生活网

查看: 885|回复: 0

府谷家长注意,开学啦!国家卫健委明确校园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复制链接]

1621

主题

201

回帖

6125

积分

注册网友

Rank: 2

积分
6125
发表于 2023-2-7 10: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其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


104024bjh0wex5mhfcxwhd.png

《指南》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各级各类学校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以及常用防疫物资。不组织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104024azcnyur11dqykdr1.png

《指南》明确,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高校校医院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同时,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来源:府谷发布)


大力出奇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陕ICP备14012137号-1 )

陕公网安备 61082202000104号

经营性ICP许可证号:陕B2-20220012

Copyright © 2011-2022 府谷光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府谷生活网联系电话:0912-8726860    府谷生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fugu123@qq.com    隐私版权声明    违规信息举报须知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2-3282698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lwljubao@163.com    榆林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jubao.ylisc.cn/

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公安局网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