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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较多,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确保元宵节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清水交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开展元宵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酒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5日上午9时10分,清水交警在府准路温家峁春运检查点对过往机动车检查时,一辆号牌为陕KK***1的大运牌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李*清无法出示其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其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最终驾驶人李某清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日下午16时许,驾驶人刘某向驾驶陕KR**2Z的雪佛兰牌黄色小型汽车途径温家峁春运检查点时,也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清水交警查获。刘某向交代自己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为交警元宵节不上班,出于侥幸,才敢开车出来。民警遂对刘某向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民警分别对李某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刘某向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并分别对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府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自觉抵制道路交通违法,万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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