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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府谷两男子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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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5: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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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气回暖,多风少雨,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近日,府谷县公安局连续查处两起森林火灾案件,抓获2名嫌疑人。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注意野外用火安全,杜绝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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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13时许,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碛塄农业园区某村山上发生火灾。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村民杨某某在自家农田中燃烧杂草时引发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75亩,林地类型为未成林造林地,林种为防护林。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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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14时许,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田家寨镇某自然村山上发生火灾。接警后,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村民边某某在自家农田中燃烧秸秆、杂草引发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42.9亩,林种为防护林,其中,林地4.45亩,灌木林地38.45亩。目前,边某某因被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普 法 知 识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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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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