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太感动了,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更没想到你们对我的案件这么重视!”71岁的刘某激动地对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们说道。
事情还要从五月份说起。刘某来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其与同村史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进行监督,称史某于2014年向其借款1万元,经府谷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该笔借款的本息至今未执行到位。
案件受理后,刘某经常打电话询问办案进度,一遍又一遍向承办检察官诉说自己的难处和不满,希望尽快给自己一个“说法”,甚至对司法机关充满质疑。承办检察官对本案的执行卷宗审查后,又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确认了被申请人史某现在杳无音讯,名下有多笔大额债务,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依法将史某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的客观事实。考虑到刘某年事已高,且家住农村,出行不方便,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上门公开听证的方式,当面向刘某告知案件进程,为其答疑解惑,化解心结。
2022年6月16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专职听证员,一同来到刘某家中,对刘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介绍完案件情况后,刘某向与会人员陈述了其申请监督的事由和心中的不满。针对刘某提出来为什么不能执行史某父亲的财产等困惑,承办检察官一一作了详细答复,对刘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刘某也表示他之前不懂法律,只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执行的困难,对司法机关存在误解,经过检察官的耐心解释,他心中的疑惑得到了解答。案件评议环节,听证员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决定。
考虑到被申请人史某一时无法偿还刘某执行款,而刘某年事已高,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济条件,积极协助刘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款。听到检察官承讲明领取救助款后还能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刘某心中最后的疑问也得到了解决,多年诉讼和状告的怨气一散而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结果表示满意。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仅牵动着民心,也折射着民生。办好小案,不仅能彰显司法温情,更能传递法治信号,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可感。今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办小案 暖民心”要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尽心尽力化解群众郁堵烦闷心结,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法治温情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