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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在榆阳区航宇路的“小美”多次接到自称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称快递在运输过程中丢失要求添加客服QQ,实施“全额退款”及额外退款的系统操作。因此她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而被诈骗分子盯上了,便向公安榆阳分局报案。“他们能准确报上我网购时用的名字、电话、收货地址,并要求我提供银行账户、姓名等信息,我怀疑自己的网购信息被人泄露了。”小美向网安大队的民警说。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发现家住榆阳区的白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白某居然曾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8月22日,民警将白某抓获。从白某的通讯终端中发现储存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以网购女性生活日用品的为主,包括网购物品的品名、下单时间、收货人名称、电话以及详细收货地址。根据民警调查,白某原为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今年5月因签发违禁物品被公司开除。白某在快递公司打工期间,从网上获悉出售“面单”信息可以赚钱,便利用工作之便,用手机拍摄快递面单信息,以每条3至3.5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在被公司开除后,又多次在网上倒卖面单信息。现查明,白某共出售面单信息10000多条,非法获利30000余元。办案民警介绍,该类信息被诈骗团伙获取后,会利用从中获取的收件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实施“快递退赔”等各类电信诈骗。目前,白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榆阳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倒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黑灰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居民应提防个人证件号码、通信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泄密,各行业的从业人员务必恪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保护好工作中掌握的公民信息。《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公民个人同意擅自收集,将信息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榆林公安 图片来源:榆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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