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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公安连续抓获2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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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3 16: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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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府谷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放松,以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为目标,重拳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近日,府谷公安持续发力,连续抓获2名涉诈犯罪嫌疑人。





5月8日,刑侦民警通过前期研判和摸排走访,联合孤山派出所协助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网上逃犯。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鱼,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仍积极提供固话线路设备,为上游犯罪分子大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帮助,造成多名受害人被骗,被安徽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目前,刘某鱼已移交安徽省警方。



5月9日,刑侦民警抓获一名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某APP认识了一男子,该男子告诉王某可以将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下注使用,并承诺给其3000元好处费,同时可以报销路费、食宿等费用。王某为非法获利,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于3名不认识的男子,并通过人脸识别后,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密码以及手机网银登录密码告诉了对方。之后对方利用其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洗钱活动,涉案金额达35万元。

经审讯,王某明知对方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网银提供给对方使用,对造成多名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府谷县公安局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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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社交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即便自己没有直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但可能因涉及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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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反诈中心 采集自平安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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