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被法院限高后,依旧有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黄牛”、用护照等方式购买机票,以为能够绕开限高令,殊不知人民法院不仅能调查到你何时何地乘坐飞机,连你的航班号和座位号都能查得一清二楚!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府谷法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被执行人通过“黄牛”绕开限高令乘机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将已掌握到有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线索的9名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开展集中约谈。执行法官对各被执行人一一训诫、批评教育,各被执行人均深刻认识到自己违反限高令的错误行为,愿意接受法院的惩戒。截至目前,共计约谈9人,罚款6人,纳入失信1 人,促进执行和解16案,执行完毕2案,共履行到位 817.7 万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府谷法院立案执行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遂对被执行人张某发出限制消费令,禁止其进行高消费。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张某深感出行不便,通过黄牛购买了不正规渠道的飞机票,然而,张某购票信息还是被法院掌握。为快速、精准打击违反限高行为,执行法官在比对线索后,迅速将张某拘传至法院进行约谈,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并交代规避限高令进行购票的渠道和方式。迫于法院震慑,张某和盘托出其购票经过,签下具结悔过书,主动履行全部义务,还款7万元并缴纳罚款1000元。
府谷法院将持续发力,加大对被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精准打击违规购票、乘机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奉劝涉案被执行人,切莫自作聪明、以身试法,积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才是对法律最大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