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热费缴纳
(一)缴费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11月5日。逾期缴纳或拒绝缴纳的用户,将采取加收违约金或停止供热等措施;有旧欠费的用户和物业,请在供暖注水试压前结清所欠供热费;物业代收的供热费应及时足额转交我公司,严禁截留或挪用,否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有权停止供热或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缴费方式:供热费由小区物业代收的用户请到物业公司办理缴费;持供热手册的用户可通过收费网点缴费,或通过上门人员POS机刷卡、微信扫码等方式缴费。
(三)收费网点:
1.财富大厦收费点(河滨路财富大厦一楼大厅内)联系电话:0912-8728635
2.浦发银行收费点(河滨路浦发银行营业厅内)联系电话:0912-2216920
3.新府山5号小区27号楼1楼01B1户(新府山小区用户)联系电话:19929388303
四、空置房报停供热业务办理
按照《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明确我县城区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标准的通知》(府发科发[2022]29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供热季起,我县对城区集中供热空置房推行请假报停管理制度,具体办理方法参照《空置房供热报停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五、其他事项
各物业机构要积极配合我公司开展各项工作;要利用服务业主的多种形式,向业主宣传用热政策,并指导用户安全用热;要对小区换热站和公共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往年供热效果不佳的小区,应按照我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居民群众温暖过冬。